为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促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商事制度改革顺利开展,市工商质监局根据省工商局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企业公示出资信息的定向抽查工作。
本次抽查名单由省工商局随机公正抽取。抽查内容包括: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企业应公示的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应当由企业公示的公司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信息。
市工商质监局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网络监测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对抽中企业的出资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一律向社会公示。届时有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经书面责令整改仍未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经查实后,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