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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工商局组织参加全国工商系统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电视电话会议

阅读次数:581 编辑:吴靖|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广告科 发布时间:2015-04-2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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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总局甘霖副局长主持,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工商局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局、市局各科(处)室、各分局负责人在市工商局六楼会议室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就新《广告法》修改背景、修改原则、修改的主要内容、主要过程等进行了权威解读。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实施新《广告法》的重要意义;要突出重点,把握新法修定的主要内容;要加大宣传,严格执法,营造良好广场市场环境。他还就企业信息年报工作,五一、端午双节来临之际“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工作进行了进一步部署。

  新修订的《广告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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