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15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从2015年3月30日开始开展了为期4天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与委托检验单位安徽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县38户农资经营户进行复合肥料的抽检,共抽取复合肥料41组。
本次抽检的复合肥料主要按照国家标准GB15063—2009的要求检验其氮、磷、钾、氯离子等指标,对发现不合格的复合肥料,该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15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从2015年3月30日开始开展了为期4天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与委托检验单位安徽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县38户农资经营户进行复合肥料的抽检,共抽取复合肥料41组。
本次抽检的复合肥料主要按照国家标准GB15063—2009的要求检验其氮、磷、钾、氯离子等指标,对发现不合格的复合肥料,该局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