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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工商局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

阅读次数:630 编辑:关德政|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5-03-3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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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的公告》相关要求,宣城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于3月26日至2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宣城市区各大商场及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销售网点进行了集中突击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市区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市场秩序较为规范,个别经销商在销售中涉嫌存在夸大宣传行为,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其整改。

    本次专项行动以下列问题为整治重点:

  1.宣称经检测机构检测,而实际未经检测的;

  2.宣称的检测数据,与实际检测数据不符的;

  3.隐瞒检测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检测环境、检测时限,而只宣传检测得出的数据的;

  4.突出宣传某项数据,误导消费者的;

  5.未取得检测机构认证,擅自宣传认证的;

  6.只检测产品的局部部件或某项部件功能,如过滤网、滤芯等,却宣称商品经检测具有同等功能的;

  7.伪造、虚假标注、虚假宣传产品及其部件产地的;

  8.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适用于特定人群的;

  9.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具有治疗、保健等功效的;

10.虚标商品性能、获得的荣誉、企业规模及专利的;

  11.无科学依据夸大空气、水污染损害后果,造成消费者恐慌,误导消费者的;

  1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取得而未取得生产资质生产商品的;

  13.仿冒、假冒他人知名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字号或姓名,造成消费者误认的。

    宣城市工商局竭诚欢迎广大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督,积极举报相关不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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