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消费者协会榔桥分会接到消费者饶某投诉,声称他家新买的电视机顶盒才几天就收不了节目,估计是线路有问题,找到销售机顶盒的老板反映问题,可对方总是两次三番借口太忙,迟迟没有给予处理。
工作人员后来找到了销售者高某,经过一番了解得知一方面由于春节期间业务太多,高某实在是忙不过来,的确没能及时帮消费者解决问题;另一方面由于自己虽然卖机顶盒,其实自己并不会修理,所以没能帮饶某维修好。
工作人员告知高某:如果销售者销售了产品给消费者,只要是在“三包”期限范围内,销售者就有义务对售出的产品质量负有保证义务,而他销售给饶某的机顶盒还不到一个月时间,所以他必须无条件的及时帮助对方对问题产品进行维修或者调换。
听完工作人员的解释,高某表示确实是自己过失,没能处理好纠纷,现场便联系了相关修理人员,一同上门为饶某进行维修,并答应为其更换一台机器。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