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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联合市商务局开展车用燃油质量检查专项行动

阅读次数:1379 编辑:袁军|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市场局 发布时间:2015-02-0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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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联合市商务局对宁国、绩溪两地开展0#车用燃油质量检查专项行动,检查柴油标准是否符合国IV标准。
  《安徽省车用柴油升级实施方案》要求自2014年11月1日零时起 ,在全省范围内销售的车用柴油必须符合国IV标准,并执行国IV标准车用柴油价格政策。此次检查一是主要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进出口和乡镇重点路段加油站为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强对车用汽柴油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二是督促加油站,特别是个体加油站、新增设的加油站严把进货渠道,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销售劣质车用汽柴油,严禁掺杂使假;三是重点检查各加油站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范围经营。
    此次共检查加油站10家,没有发现销售不合格汽柴油现象,对其中1家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现场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下一步市工商局还将联合市商务局加大对车用汽柴油的抽样检验力度,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的车用汽柴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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