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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召开全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进会

阅读次数:900 编辑:企业科|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企业科 发布时间:2015-01-2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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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2日,全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进会在市工商局召开,宣城市副市长周敬军、副秘书长冯先同,市工商局局长刘富贵、副局长曹晓峰,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及企业监管科、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市工商局各分局及直属机构负责人共43人参会。
   会上,市工商局曹晓峰副局长首先通报了全市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就推进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市工商局刘富贵局长简要介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应公示的四部分企业信息,分析了我市企业年报工作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未年报公示后果,并对下一阶段年报完成进度设定了具体任务指标。他强调企业年报工作量多、面广,各级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认识,强化措施,从以下四个方面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三是进一步创新办法,强化服务;四是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在春节前完成内资企业年报率达80%、外资企业年报率达90%,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达60%的工作目标。
    最后,周敬军副市长做重要讲话,他肯定了各级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在推进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中所做的各项工作,同时指出宣城市企业年报工作完成情况不十分理想,与全省其他做得好的地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他重点分析了企业未年报公示的不良后果和负面影响,对于今后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开展,他提出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大组织领导,强化公示系统后台保障,充实人力物力以应对大量的企业咨询和业务指导,对后期可能出现企业集中年报“井喷”的情况,制定详细计划和应急预案。二要加大宣传。要求各级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早谋划、再部署,联合各级新闻媒体进行深度宣传。三要明确任务。要明确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高标准、严要求,争取全市内资企业(含私营企业)年报率达80%,外资企业年报率达90%,个体工商户达60%。四要加强督查。要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对做得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没有按规定完成任务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以此促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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