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编办《关于印发市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相关事权划分意见的通知》(宣编办【2014】29号)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市工商局将“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及兼营广告经营的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户外广告发布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发布登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及设立分支机构审批”于2015年1月4日正式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为使该项业务顺利开展,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实施AB岗工作制。工作人员在相关证明、文件齐备后当场受理并下发《户外广告登记证》。截至1月14日,窗口已受理并下发《户外广告登记证》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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