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检中心!

设为首页 | 收藏我们

宣城市工商局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公示工作

阅读次数:803 编辑:叶宏|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合同科 发布时间:2015-01-12 16:41
[字体:  ]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出台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做好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公示工作,我局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公示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为确保动产抵押登记公示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五部规章和省工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78号),使工作人员对信息公示制度有了全面了解,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
    二是提前谋划,准备充分。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出台后,围绕省局综合业务系统能否满足动产抵押登记录入及录入后能否与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对接等问题,及时向省局请示。同时,要求各地做好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录入准备工作,指导登记录入人员熟悉业务软件,熟练掌握业务系统录入工作操作流程。
    三是及时布置,按期公示。及时转发省局《关于认真做好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网上录入工作的通知》和《转发工商总局关于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将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到省局综合业务系统中,确保及时、准确向社会公示。对各地录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6件,录入96件,公示96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