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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12315“五进”工作成效显著

阅读次数:857 编辑:吴 鸣 曹园生|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泾县局 发布时间:2014-12-23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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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严格按照省工商局要求,积极推进维权网络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他们先后建立了52个12315“五进”示范点,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实现了乡村消费维权“零距离”。如泾县如海超市在2014年中,全年共现场处理消费者投诉72件,大大减少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减轻了12315消费维权机构的工作压力,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
    一是加大投入抓基础。以“建设一个站点、方便一方群众”为工作思路,按“八个一”标准,大力实施维权联络站的建设,即每个维权联络站都要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一块消费维权服务站匾牌、一块宣传标志牌、一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一个宣传栏、一部相对固定的电话,一本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登记簿、一套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工作制度。
    二是抓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提高“站点”处理能力。采取送法上门、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培训等方式,宣传新《消法》,进一步提升各“五进”站点的商品服务和售后服务水平,建立更为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者合法权益。
    三是努力把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到消费教育与引导、消费警示、消费知识普及上来,通过“3.15”、“4.26”、“12.4”等各种宣传日和各种宣传方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新《消法》中的七大亮点,即: 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 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 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 精神损害赔偿入法、  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 销售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违法广告代言人负连带责任。从而帮助消费者树立消费观念,防范消费风险,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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