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检中心!

设为首页 | 收藏我们

泾县消协发出全市首份商品和服务监督通报

阅读次数:634 编辑:邹武|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泾县局 发布时间:2014-11-13 10:00
[字体:  ]

近日,泾县消费者协会发出了近期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通报,此份通报也是全市发出的首份商品和服务监督通报,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次通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十六条规定,由社会义务监督员对部分服务单位服务质量、消费环境、营销宣传等方面进行暗访监督,对暗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此举旨在促进服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