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督查中,省局督查组听取了我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方面的工作汇报。查看了市局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资料汇编,并询问了有关情况。督查组一行在市、区、县、所各选一督查点,分别到市局开发区分局、金湖工商所、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实地督查,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省局督查组强调了企业年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肯定了我局在组织领导、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启动工作亮点多、思路活、工作实;对市工商局主动谋划代市政府起草《宣城市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方案》、配备专人充实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力量、多平台多角度宣传发放《企业年度报告通告》、积极筹备到各县(市)区开展督查等工作表示赞扬。针对督查中听取的疑问,杭飞处长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对如何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一要全力提速,加快企业年报申报公示进度,提高年报公示率,尽早完成2013年年报工作;二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工商系统各级干部要熟练掌握操作系统,更好地将工作抓好抓到位;三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所现场指导、一线服务的力量;四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将企业年报进度工作向政府汇报,确保企业信用公示工作取得实效。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