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检中心!

设为首页 | 收藏我们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传培训

阅读次数:684 编辑:胡文英|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泾县工商局 办公室人事股 发布时间:2014-10-29 08:57
[字体:  ]

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五个配套规章于10 月1 日起正式施行,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为保证一系列新政策的有序推进、落实,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举措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培训工作。

一、形式多样,开展学习。该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就此项工作做出了具体布置和安排;9月下旬,先后派出9名业务骨干参加由宣城市工商局举办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配套规章专题培训班和年报系统上线视频培训班;10月16日,召开了《条例》及配套规章宣传内部培训会,对各市场监管所及局机关相关股室全体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企业信息公示及年度报告制度的要点解读,提高干部应知应会率,受训人数达60 余人,并将《条例》及配套规章、知识解答、操作视频发到每一位参训学员手中,方便大家随时查阅学习;以基层所、股室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对《条例》及配套规章内容及操作流程,进行专题学习、交流和讨论,达到入脑入心。

二、灵活机动,对企业负责人及联络员开展培训。采取分所、分片开展集中培训、上门培训和注册登记窗口演示等形式,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络员等进行《条例》及配套规章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填写、报送并公示企业信息操作流程的培训,指导企业做好2013和2014年度年报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县电视台、局门户网站、电子屏宣传专栏发布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通告》;借助红盾内外网平台,发布《条例》及配套规章内容、知识解答及操作视频;印发了《关于企业年度报告的通知》、《致广大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和《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户发放;充分运用短信、飞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市场主体进行年报报送公示等事项;通过走访企业为企业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营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通过设立咨询服务窗口、政策解读等加大宣传。此外,为方便企业和个体户咨询,公布了县局及各基层所咨询服务电话,积极为企业和个体户解疑答难,做到《条例》和配套规章宣传无死角,一系列的举措深受个私经营户和企业欢迎。

截止目前,该局共举办相关培训会3场,开展相关宣传活动2场,为企业个体户提供咨询服务2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438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