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信用建设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企业的信用记录犹如一张“经济身份证”。9月4日,泾县黄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符合“守重”申报条件的企业逐一进行了走访。
此次走访,黄村所及时向企业传达了有关申报2013-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文件精神,核实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诚信,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无违法行为;生产经营状况是否良好,合同履约率是否达100%(对方履约除外);合同的签约、审批、履行是否有规章制度,是否有专职机构及合同管理人员;订立合同是否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实行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及有无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有无合同台帐、统计分析、洽谈记录,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给予了现场指导。
截至目前,已有宣纸、书画纸、泵阀、农副产品等8家企业向该所申报“守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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