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支持具有商标品牌优势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近日我市出台了《宣城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引》。该指引从四个方面对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实施政策扶持。
一是对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有关主管部门拿出意见,由同级受益财政依据省、市相关现行贴息政策优先安排贴息补偿。
二是对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贷款人,没有通过担保机构担保的,若出现贷款损失,由同级受益财政或同级风险补偿基金按照实际贷款损失额,给予10%比例的补偿,单笔最大补偿额不超过60万元。
三是对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并将商标专用权作为反担保措施的,担保机构担保费由同级受益财政或同级风险补偿基金全额贴费;发生代偿的,由同级受益财政或同级风险补偿基金按照实际代偿额,给予担保机构50%的补偿。
四是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辟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帮助借款人选择代理机构或指定专人帮扶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