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线四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郎溪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强化监管,认真落实整治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郎溪县道路沿线规划控制区管理暂行办法》、《郎溪县商业布点规划》等规定,提升郎溪及省际周边形象取得积极成效。
划行归市,积极开展行政引导。引导建平镇及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物流企业进驻皖江国际工贸城(货运集散物流中转基地);引导汽贸、洗车、汽车维修、汽车装潢等经营主体进驻郎溪汽贸大市场(一体化现代业态汽贸市场);引导建材经营主体进驻郎溪建材城(家居建材市场一站式集群)。
严格准入,服务公路城区建设。对规划控制区范围内商贸经营户申领营业执照的进行现场勘查,并书式审查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者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文件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开业条件审查意见;按照郎溪“建设新城区、稀释老城区、整治结合部” 的总要求,停办特定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开业登记。
强化监管,规范道路沿线经营。严禁占用道路从事集市贸易,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交运、公路等单位密切配合,开展马路市场的治理和搬迁;对先前设置的道路沿线商贸经营户,按办法规定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并在60日内至市场监管部门重新登记,逾期不办的作未经批准的道路沿线商贸经营户处理。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