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创元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七十户购房业主关于贮藏室买卖纠纷已在双方相持了五年,五年来购房业主无数次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多次到市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反映,数十人多次到市政府上访,纠纷一直未能解决,严重的损害了购房人的权益,干扰了政府部门的工作秩序,对宣城市创元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营秩序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014年3月7日,宣城市工商局市场规范局接到购房人投诉后,高度重视,迅速组成以副局长席春光为组长的调解组,在宣城市房管局的协助下,经过与买卖双方多次协商调解,于2014年6月30日双方终于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是宣城市创元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意对自2009年4月至2009年8月31日购房的70户购房人,每户按6平方米贮藏室一间进行赔付,以兑现销售时公司赠送贮藏室的承诺。二是由于公司目前已无修建贮藏室的可能,双方同意按货币化赔偿方案进行。赔偿按“现价加补偿”的办法进行,公司同意按每平方米1400元*6平方米加1000元补偿合计9400元对每户进行赔偿。
2014年6月30日,纠纷双方在关于贮藏室买卖纠纷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自此相持五年的房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的买卖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此次调解为70户购房业主挽回经济损失共65.8万元。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