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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意见》规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

阅读次数:814 编辑:吴春林|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宣城工商红盾网 发布时间:2014-06-30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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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具有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开展,提升我市具有传统特色的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宣城市地理标志申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全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主攻方向和工作目标,强调要以地理特征和人文历史为衡量标准,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切入点,力争五年内全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数处于全省前列。《意见》同时也明确了以行业协会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主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场监督管理、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地方志办公室或档案局等部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意见》要求各地要把地理证明商标申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实行工作例会制度,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申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宣城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已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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