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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工商局“三餐”服务家庭农场发展

阅读次数:867 编辑:王友|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宣州区工商局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1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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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宣州区工商局通“三餐”服务,促进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自助餐”式服务。针对农村、农民的具体情况,我们为成立家庭农场的农民提供了多种选择。家庭农场组成形式可以自由选择,可以设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名称字号农户可以选一个也可以使用自己的姓名作为名称字号。经营场所可以是家庭住址,也可以是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出资额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认缴。经营范围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同时也可以从事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经营活动,遵循法无禁止即可进入原则。

   二是“简餐”式服务。为极大的方便农民办理家庭农场,我们在登记材料等方面力争简化办证手续。农村许多经营场所是没有法定产权证明的,对于这类情况,可提交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即可。申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需要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提交材料规范执行外,还需提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受让农村土地使用权(即流转土地)证明,即可办理。同时,对申办家庭农场的一律免收登记费、工本费和年检验照费。

   三是“快餐”式服务。对申办家庭农场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当场办结制。对填报申请材料确有困难的,加强登记指导,提供“一对一”和全程跟踪服务。

   截至目前,宣州区工商局已办理75户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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