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绩溪县工商局扬溪工商所辖区发生一起因饮料爆瓶造成人身损害事件,在扬溪工作的一外来务工人员购买了一瓶酸奶饮品,在拧开瓶盖时,瓶盖突然强劲飞出,击中其眼睛,导致眼睛受伤,经治疗,共花去医药费4000余元。这名工人因此多次找个体户经营者胡某索赔,提出用以前在该商店赊欠的6万余元购货款抵偿饮料爆瓶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店主认为这种做法很难接受,事情因此僵持良久。
后双方当事人到扬溪工商所要求给予调解,面对棘手的人身损害事件,方来发所长一方面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换位思考急当事人之所急,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各方,帮助当事人联系远在杭州的生产厂家。最终,在各方努力下,经过多次调解,由厂家在绩溪的经销商垫付医药费等4900元,个体户经营者胡某也顺利拿到了6万余元的赊欠货款。事情圆满解决后,胡某心里既高兴又对工商所的工作感激不尽,特地送来一面内容为“为民解忧,敬业正直”的锦旗。
事情的解决,是扬溪工商所开展“三进三解三推动”活动以来取得的又一成果。今后将以活动开展为契机,继续深入辖区一线、下沉工作重心,努力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服务绩溪县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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