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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榔桥工商所“提早”宣传新《消法》

阅读次数:712 编辑:黄辉铭 夏志鹏|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泾县工商局 榔桥工商所 发布时间:2013-11-14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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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为使监督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尽快了解并熟悉该法,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泾县工商局榔桥工商所开展了一次新《消法》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业务学习,邀请专业人士对本所执法人员和消协分会部分理事进行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为加强新《消法》的执行和实施打好基础。二是通过消费维权联络站点和消费学校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开展新《消法》的宣传和学习,特别是对农村消费者和学生消费者的宣传教育。三是对个体工商户开展新《消法》的宣传教育,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发放新《消法》宣传材料,注重宣传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四是在宣传栏设置新《消法》宣传专刊,在闹市区悬挂新《消法》宣传标语,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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