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黄村工商所在开展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中,发现名为“安徽省泾县恒信宣纸厂”淘宝商家在网上热销加盖有“安徽省泾县恒信宣纸厂”印模的宣纸、书画纸产品,但未见其在店铺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经查,泾县范围内根本没有人注册“安徽省泾县恒信宣纸厂”,显然,这个网络店铺违反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涉嫌违法经营,该所果断对该网店进行立案调查。
经多方调查,黄村工商所将网店经营者锁定在泾县丁家桥镇新渡村z某,并对z某处实施突然检查。在检查时,z某及其员工正通过淘宝网从事宣纸、书画纸产品交易,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其涉嫌违法经营的问题是:有加盖“安徽省泾县恒信宣纸厂”字样印模的书画纸六刀及印模一个;有外包装标注“红星纸册页”的册页产品十盒。经查明,z某于2012年3月开始通过淘宝网从事宣纸、书画纸产品经营,初期交易清淡,为了展示实力、增加卖点,在根本没有任何生产条件下,擅自伪造并刻制了“安徽省恒泾县信宣纸厂”字样印模加盖在其销售的光版宣纸、书画纸产品上,营造出厂商合一的虚假宣传。同时其所经营的“红星纸册页”也是侵权假冒产品,进价仅150元/盒,售价高达430元/盒。z某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伪造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鉴于z某系大学生返乡创业且个人网店自愿办照原则,工商机关从轻对z某作出了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z某对上述处罚欣然接受,并及时撤换了原有的网页。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