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汪金福从部队转业进入宁国市工商局。这一干就是28年,他也由英姿勃发的小伙儿变成了头发花白的老人。他以认真的态度,热情的服务,扎实的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消费维权事业中,前后共主持和参与调解各类消费投诉400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4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深得社会各界的好评。
执着的追求
老汪经常说:“消费者的事无小事,我们要把消费者的事看成是我们的家事,我们要做他们的娘家人。”在工作中,他特别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救助。2004年,残疾人个体户洪某在其所开的小杂店调试一只普通照明灯灯泡时,灯泡突然发生爆炸,玻璃碎片刺伤了他的脸部和面部,这使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老汪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多次与生产厂家联系,但是厂家却以种种理由推卸,态度冷漠。倔强的他没有放弃,耐心地与他们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厂家接受了调解,赔偿洪某各项损失3000元,这场历时半年的消费纠纷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维权道路上充满艰辛,但他认为只要坚持“四心”:接待热心、调查细心、调解公心、服务诚心,就没有迈不过的坎,打不开的结。
三个“千万”
他要求身边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三个千万:走千山万水、进千家万户、道千言万语。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2008年,宁国市港口镇的48户农民投诉称,在当地农资店购买的稻种出芽率低,受损农户面广,眼看快过了耕种的时节,农民的内心十分焦急。老汪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为了安怃农民的情绪,他连续几天和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做工作,避免了事态的扩大。同时,和出售稻种的农资户积极协调,最后农民顺利地收到了退还的种子款、误工费等各种损失的赔偿,这场消费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了解决。近三十年来,他的足迹遍布宁国的各个乡镇,通过他和 同事们的共同努力,消费维权网络向各个乡村延伸,有效地净化了农村的消费环境,农村维权工作的覆盖面和水平不断提升。
忠实的坚守
今年的5月6日,市消协接到宁国市胡乐镇和邻县的的部分林农投诉,反映他们购买的农药喷施过的山核桃树的树叶出现枯黄脱落的现象。山核桃是当地农民眼中的“金疙瘩”,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接到投诉后,大家考虑到他年纪大,6月份就要退休了,都劝说他让别人去。他说:“作为入党43年的老党员,就是明天要退休了,今天也要站好最后一班岗。”一方面他立即与当地的农委、林业、工商联系,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另一方面,实地查看林农的损失,寻求补救的措施。去山核桃林要翻山越岭,老汪身体不好,又高温酷暑,他却坚持要去。经过多方调查论证,造成果树树叶脱落的原因较为复杂。经过两个多月漫长的调解和努力,商家共向25户林农赔偿损失共计11.7万元。而此时,老汪已经退休一个多月了,看着亲手制作的调解书,老汪不无眷恋的说:“这应该是我交出的最后一份调解消费纠纷的答卷了。”
要把不起眼的工作干出成绩来,老汪做到了。他所在的宁国市消费者协会多次荣获“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先进集体”、“省工商局、省消协“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他本人也被授予安徽省消费维权20年贡献奖,并荣获“安徽省消协先进工作者”、“宁国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殊多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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