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泾县黄村工商所对辖区一商户销售侵犯“泸州”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7月8日,黄村工商所执法人员在黄村镇黄村街道某商店检查时,发现店内正在销售的标称由四川省泸州造酒厂生产的“泸州特曲”白酒外包装上“泸州”二字十分突出,很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名酒“泸州老窖”,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商店待售的108瓶标有“泸州特曲”字样的白酒进行了扣押。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专员鉴定,上述“泸州特曲”系列白酒并非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我公司也未授权许可四川省泸州造酒厂生产“泸州特曲”酒,“泸州特曲”白酒将“泸州”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系仿冒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侵犯了“泸州”注册商标专用权。
目前,黄村工商所已责令该商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据《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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