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强化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泾县城郊工商所四举措对辖区内的食品批发户进行了检查,共检查食品批发户24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户。
一是检查食品批发户的主体资格。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乳制品,经营地址是否发生改变。二是检查食品批发户法定义务履行情况。重点是结合“票证通”系统查看食品批发户采购食品是否履行了查验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是否对所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台账登记,销售是否留存了销售票据,切实保证进货渠道的合法性、问题食品的可追溯性。三是检查食品批发户的经营行为。重点检查食品批发户所聘请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建立食品退市制度和台账。四是建立食品批发户配送车备案制度。检查中要求食品批发户提供其配送车的牌照、行驶证和营业执照进行备案,以便利于工商部门对其他无证无照送货上门的食品批发户的查处取缔。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