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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工商局出台《促进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阅读次数:1323 编辑:倪鹏辉|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郎溪县工商局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4-0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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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扶持和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郎溪作为全国5个家庭农场发源地之一,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推进全县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近日,郎溪县工商局出台了《促进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等内容,并着重立足工商职能,提出了多项具体推进措施:

 ——确认家庭农场的合法主体地位。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大户升级为家庭农场,符合登记条件的,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通过制定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办法,放宽条件,简化程序,确认家庭农场的合法主体地位。

 ——推进联合与合作。支持家庭农场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合作联社。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农业订单、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家庭农场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引导家庭农场实施商标策略。增强家庭农场主的商标意识,鼓励注册农产品商标,着力推广“商标+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模式,推动农副产品商标化经营。按照“立足一个资源、打造一件商标、富裕一方农民”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商标富农机制。

 ——夯实家庭农场信用基础。引导家庭农场从设立之初就打好信用建设的良好基础,协调涉农金融机构将家庭农场纳入信用等级评定范围,试行以动产抵押贷款等方式开发适合家庭农场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

 ——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建立工商部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监管服务中心,加强涉农合同监管,为供求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登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

 ——开展培训与宣传。积极组织家庭农场主、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者开展普及性培训和生产经营管理技能提升培训。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加大对家庭农场发展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网络平台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建立家庭农场联系帮扶制。运用全省工商系统走访助企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家庭农场联系帮扶机制,为家庭农场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指导服务,运用“问题工作法”及时有效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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