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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315消费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二)

阅读次数:1193 编辑:朱九金 倪鹏辉 胡晓映 喻林 田继刚 卫云|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宣城工商红盾网 发布时间:2013-03-1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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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市工商系统采取多项措施开展纪念活动,努力营造消费安全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郎溪工商、消协发布了201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房产、食品、电器、建材、农资、电视购物等众多领域,希望通过这些典型实例的公布促进商家引以为戒,促进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

    3月15日上午绩溪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县公安局、盐务管理局、烟草局、和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等多家单位在街心花园广场共同开展纪念活动。纪念活动现场,宣传人员与广大消费者进行了3•15相关知识的互动问答,现场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000多份,并接受消费者的现场投诉。下午,案值45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在垃圾场统一销毁。本批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主要包括酒类、食品、服装、化肥等。销毁活动采取分类焚烧、粉碎、深埋等绿色环保的方式分类进行,有效地杜绝了二次污染。

    旌德县工商局、旌德县消费者协会、烟草专卖局等多家单位联和在梓山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该局围绕今年“我的权益 我做主”的主题开展消费维权咨询活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册子发放给消费者。当日日该局下设的4个工商所在所在辖区乡镇开展宣传活动,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另悉“旌德县2013年消费者维权年主题有奖征集”活动正在同步火热进行中。

    宁国竹峰工商所在纪念日当天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工作,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让他们安心学习,健康成长。执法人员走进课堂,通过展板展示、问答互动、现场识别、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同学们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帮助他们提高识假辨假的能力,引导他们树立科学、健康、节俭的消费观。 

    泾县泾川工商所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利用广告单位和沿街经营户电子屏滚动字幕加以宣传,营造良好的纪念氛围。该所工作人员会同县工商、消协、质监、卫生、法院等多家部门,于3月14日-15日在辖区内设立咨询台,认真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同时为来往群众发放“3.15”特刊,深受消费者好评。并在“3.15”期间结合年检验照、红盾护农加强巡查力度,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商品进行专项检查,并向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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