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打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强力推进取得显著成效,以下是各地打假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选登。
宣州区工商局孙埠工商所迅速成立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和措施,并与相关企业积极沟通,做好联手打假准备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行动氛围,壮大执法声势,并及时向辖区地方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政府支持。目前,该所已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执法车辆16台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55户次,检查各类市场1个次,立案查处5件,案值3.4万元。其中,查处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件2件、广告中使用绝对化语言案件1件、超范围经营案件1件、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件。
郎溪县城关工商所于12月中旬开展了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城乡结合部、专业市场、废弃厂房等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此次行动的检查对象为烟酒、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日化用品、烟花爆竹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在为期3天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处过期食品2个品种,达3公斤;进口食品无标签行为1起,销售散装食品无食品标签行为1起,对流通领域食品抽样送检5组。
泾县工商局局所联动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在榔桥镇某超市查获了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绩溪县工商局城厢工商所执法人员在临溪镇茭塘村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当事人翁某某涉嫌从事无照收购、加工、销售大米的违法行为,即报绩溪县工商局立案调查。经查翁某某于2012年2月开始在临溪镇茭塘村公路边投资30多万元的大米加工设备,在已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依法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以“绩溪县某某米厂”名义,进行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经查翁某某非法经营大米80000公斤,总销售额33.6万元。工商部门已对翁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