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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消费一次性消毒餐具被查处

阅读次数:1099 编辑:匡新龙|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宣州区工商局 敬亭山工商所 发布时间:2012-12-20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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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宣州区敬亭山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一餐饮店在客人用餐时只提供一次性收费餐具并收取费用。经调查,该经营户共有11个包厢,6个卡座,自2012年10月份开业以来,一直都在使用一次性餐具,且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1元/份的费用。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该所已立案,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法》规定,餐具、饮具等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也就是说,餐饮经营者为顾客“免费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是法定的基本义务。餐饮经营者可以提供收费的有塑封“一次性消毒餐具”,但是,前提是必须同时提供其它达到安全卫生标准的免费餐具,请消费者自主选择。

     安徽省工商局已发出《安徽省工商局关于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通告》并于2011年6月1日实施,但有些餐饮企业仍将自己应当承担的费用转嫁给消费者。在此提醒消费者如遇此类情况可主动予以抵制,也可在保存好就餐发票等证据后,通过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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