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消费者食肉安全,进一步规范猪肉及牛羊肉市场经营秩序,市工商局全面部署开展2013年两节期间猪肉及牛羊肉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规范经营主体。猪肉及牛羊肉品经营者必须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必须持照亮照经营,并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严格审查肉制品经营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杜绝无照经营,依法取缔无证照违法经营行为。
二是严把准入关,防止不合格猪牛羊肉品流入市场销售。对进入市场的猪肉及牛羊肉一律实施查证验物制,强化猪牛羊肉品质的安全监管。所销售的猪牛羊肉必须凭有效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以及猪牛羊肉的胴体加盖的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入市。
三是严格执法,加强部门协调。加强与当地农业、商务、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首先,对于发现问题猪牛羊肉,要及时将相关监管信息,按照部门分工,抄告政府相关部门。其次,按照工商职责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市场内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猪牛羊肉等违法行动。
四是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重点加强市场开办者的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超市经营者履行以下管理责任: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与每个进场的猪、牛、羊等肉品经营户签订《肉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检查入场猪、牛、羊等肉品是否具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协助经营户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和经营台账制度。
五是加强巡查,防止反复。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加强督查。特别是在当前猪牛羊肉的消费旺季,为了强化猪牛羊肉市场监管的常态化,防止不巡查又反弹的情况发生,各地要落实市场巡查的反复性,每日巡查,重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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