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郎溪县消协新发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电瓶车自燃引起的消费纠纷。2012年11月19日,新发镇的郑女士来到新发工商所投诉:其于2011年11月26日在郎溪县新发镇张某的电瓶车零售店购买的电瓶车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发生自燃,电瓶车完全烧毁只剩空壳,请工商部门帮助维权。该所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在接到消费者郑女士的投诉后,立即进行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消费者投诉内容属实,明显是一起因产品质量引发的车辆损毁事故。该所消协分会工作人员迅速联系零售商、经销商和厂商进行调解,最终经过10天的调解,厂商按照消费者郑某的投诉要求赔付郑某原先购买的同款电瓶车1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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