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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啃老不留情 工商所维权不含糊

阅读次数:883 编辑:方来发|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绩溪县工商局 扬溪工商所 发布时间:2012-11-26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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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绩溪县杨溪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万余元。

    消费者胡某的父亲在他人介绍下购买了8000元的某保健品服用,2012年9月突发中风,造成偏瘫。胡某认为是服用保健品所致,要求店方支付医药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店方拒绝赔付。双方争执不下,胡某将生病的父亲抬至该产品专营店,导致店主无法营业,再次发生争执,事情久拖未决。后胡某投诉至杨溪工商所,要求讨个说法,赔偿损失。接到投诉后,工商所工作人员核实情况,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虽无法肯定胡某父亲的中风是否与服用保健品有必然关联,但是店方退回胡某货款8000元整,免除剩余的2400元货款,另外一次性补偿给胡某经济损失6000元整,双方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盛赞工商部门高效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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