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规范听证,郎溪县工商局探索实施“特别旁听人”制度,在举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时邀请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特别旁听,以增强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及案件听证公平、公开、公正性的信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月24日,郎溪县工商局应当事人金某申请,就其涉嫌销售不合格地板冒充合格地板一案举行听证会,首次实施了这一“特别旁听人”制度。听证会由该局法制机构具体组织,邀请了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人员参加旁听。在关键的质证与辩论阶段,双方针对“当事人是地板销售商而不是生产商,是否应该承担商品质量不合格的法律责任”、“工商部门进行商品抽检有何依据”、“当事人是否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等问题展开了辩驳。最终听证会按预定程序圆满完成。相关人员旁听了听证会的全过程,并在听证会结束后就一些细节问题与工商部门进行了坦诚地交流。
此次特别听证会,不仅厘清了案件当事人的疑惑,及时消除了当事人与执法机关间的对立情绪,同时也为实施“特别听证人”制度、推进基层工商部门规范听证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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