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改内容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于网络载体(网店)类型划分错误的,予以纠正;二是对于网站名称、域名等指标项录入错误的,予以修正;三是对于已关闭停用的网站信息,予以删除。
二、具体操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25日前将已有数据库中的户数据全部修改完成。这主要是计算机专业人员完成。网络主体多的单位,可多请几位专业人员共同完成。第二阶段:10月20日前,各市场局组织计算机人员到各工商所组织工商所人员培训,教会工商所工作人员如何使用网络主体备案登记表与相关要求,并完成网络经营主体的管辖单位的调整与划分工作。第三阶段:10月20日以后,各单位及时更新网络市场主体经济户口数据库,要继续从工商拓普系统中提取企业、个体户名称经营主体信息,对这些主体信息进行关联比对,查找相应的网站、网店,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更新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包括新增和删除,进入常态化的日常监管之中。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