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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出台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实施意见

阅读次数:1075 编辑:汪文婷|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宁国市工商局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9-0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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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国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宁国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实施意见》。依据《实施意见》的规定,凡在宁国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都可以用其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取得贷款。

  《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在宁国市正式启动,这是政府、银行、企业共同努力,促进企业发展,搭建品牌建设融资平台,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又一重要举措。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推出,有利于宁国市拥有自主品牌特别是高知名度商标的企业加速无形资产“有形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广大企业在商标专用权融资工作中,深刻认识商标的价值和作用,提高创立自主商标、培育优势品牌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推动品牌战略深入实施,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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