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工商总局深入推进“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完善我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登记监管数据质量,宣城市工商局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检查和管理工作。
一是成立了数据质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县、市、区工商局负责人具体抓,责任分工明确的工作格局。市局将数据质量的检查录入责任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按“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谁做出谁录入,谁收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原则,从数据采集、数据检查、数据维护、数据应用管理、数据质量责任追究范围、数据质量责任划分、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等方面详细制定了具体的措施,保证了全系统数据使用的及时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是确定工作步骤,细化工作内容。为确保数据清理取得实效,市局分管领导在半年工作会议和三季度工作调度会上对数据质量工作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安排。市局信息中心结合我市数据质量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数据质量实施检查方案并下发全市工商系统。各县、市、区工商局及时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工商所登记监管人员,召开动员大会,对个体、企业数据清理、纠错、补录、升级,数据质量建设、系统联网等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
三是实际操作与培训工作相结合。本着数据补录质量与业务培训同步进行的原则,市局信息中心积极开展现场指导,根据补录工作涉及的内容,对各县、市、区工商局录入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录入人员克服人手少、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等困难,主动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开展工作,确保全局数据补录工作任务保质保量的如期完成。
2012年是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工商系统开展“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的收关年。市工商局在总结2010年、2011年数据质量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措施,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深入推进数据质量建设工作,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确保数据清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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