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3日,市局经济检查执法组在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智的带领下一行六人来我局开展案件审查工作。执法局就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自查汇报,并提供《立(销)案登记簿》、案审会记录和从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期间42本案卷,其中已办结20起、在办17起、销案4起、移送1起。
检查组认真查看执法局对执法办案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据省局《2012年度案件质量目标任务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详细检查,重点对案件名称、罚没物资、处罚决定书、案审会召开情况进行仔细核对。王组长在肯定执法局工作的同时强调,一是所有案件由案审科统一文号进行立案,避免擅自立案;二是经调查后事实依据成立的案件,其构成要件要充足;三是对于销案案件,在法理和程序上要规范,法律依据要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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