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绩溪县出台了《绩溪县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预案》分为总则、机构设置与职责、应急响应、报告监测与预警、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和附则七个部分。适用于流通环节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规定了各责任部门的职责,并着重就事故应急响应作了详细规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预案》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规定流通环节食品监管部门应当责令涉案食品下架,停止销售,并依法采取查封、暂扣等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涉案食品,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