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宣城市工商局积极带领全市各级工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宣城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走进315消费投诉受理平台,开展领导接线日活动,与消费者互动交流,接受咨询和投诉,解决和回复消费者的问题,宣传消费维权知识,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二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影响力,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宣城市工商局积极与报刊媒体密切配合,开展消费维权专栏宣传,向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开展热点专谈,就如何进一步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向社会表明加大工作力度的决心; 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一些典型案例、消费警示,大力宣传2012“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及消费维权知识。
三是充分发挥共同维权的合力,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3.15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宣城市工商局联合质检、药检、烟草等政府部门在宣城市府山广场在府山文化广场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活动。活动现场向广大市民发放各类消费知识宣传册,向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受理消费投诉,现场解答消费咨询;提供消费维权相关知识,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消费,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的氛围。


四是积极将 “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推向基层。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到乡镇、街道、学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经济检查执法局进一步扩大活动声势,集中公开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食品;宁国中溪工商所开展3.15送法进校园活动;泾县黄村工商所通过开展3.15宣传活动推进 “平安泾县” 建设;绩溪县局和消费者协会联合烟草、质检等部门在街心花园处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活动。



五是充分发挥维权执法的威力,净化消费市场环境。开发区工商分局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开展了一次辖区内针对食品经营企业、食品零售个体户流通食品抽样检测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食品流通市场;宣州区双桥工商所与商务、畜牧、派出所等多个部门一起联合开展了辖区生猪定点屠宰市场检查;泾县工商部门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开展为期10个月打击侵犯“红星牌”宣纸商标、仿冒“红星牌”宣纸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


宣城市工商系统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市民辨假识伪的能力和打假维权的意识,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消费与维权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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