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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工商局积极开展“3·15”系列活动赢好评

阅读次数:1587 编辑:吴卫华 夏志鹏|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泾县工商局 办公室人事股 发布时间:2012-03-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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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形式,要有内容,重在务实,这一直是泾县工商局开展“3·15”系列活动的不懈追求。今年该局“3·15”系列活动自2月底启动以来,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得到了当地政府和消费者的一致肯定。

一是建立消费纠纷诉调衔接机制。3月初泾县工商局、县法院、县消费者协会率先在宣城市建立首个消费纠纷诉调衔接机制。该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整合维权资源,加大维权力度,对依法及时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精心编辑专刊和典型案例。该局联合县消协及相关单位编印了“3·15”专刊和2011年度打假维权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使广大消费者从中受到教育和启示,树立科学安全消费意识。

三是送法宣传进校园。35日紧扣“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泾县工商局在培风中学举办了一场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在该中学多媒体教室,执法人员运用多媒体课件向百名学生生动地讲述如何辨识合格食品、防范不安全食品等相关知识,还在校园内摆放宣传板画,让同学们切实了解食品安全知识。

四是上下联动,加大宣传。为更好地让大家了解今年主题的涵义,37,全县各界人士参加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在县工商局召开。通过学习座谈,大家进一步明确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安全权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安全权是保障民生、维护人权的需要。各工商所紧扣年主题先后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如榔桥工商所、榔桥消协分会312日联合多家单位在205国道开展宣传活动,设置咨询台5个,向群众散发各种宣传材料300余份,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314日,黄村工商所、黄村消协分会在黄村镇街道搭建展台,现场开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商品真假辨别、问题食品展示等专区,并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当天现场受理消费申诉3起,接受消费者咨询15起。

五是集中宣传上街入超。“3·15”不应只是一项活动,而应成为工商部门强化宣传和服务的良好契机。为此泾县工商局将“3·15”系列活动前移开展,2月底该局部分股室就在部分超市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消费维权宣传,为“3·15”系列活动造势;314日、15日又集中力量在“皖南第一街”设置咨询台开展集中宣传,将系列活动推向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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