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检中心!
设为首页
|
收藏我们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服务中心
科研能力
下载中心
企业之窗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新闻频道
>
专题栏目
>
历史专题
>
两节打假(历史专题)
泾县工商局在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起销售侵权“红牛”饮料案
阅读次数:1897
编辑:吴鸣|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宣城工商红盾网
发布时间:2012-01-09 10:35
[字体:
大
中
小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近日,泾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经营户袁某经营的超市内发现中山市某公司生产的“红牛”营养素饮品,该种“红牛”营养素饮品的“红牛”商标未经商标所有权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许可在营养素饮料上使用,属于擅自生产和销售“红牛营养液”系列产品的行为,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一)、(二)项所述的商标侵权行为。经营户袁某销售上述近似“红牛”注册商标的维生素营养液的行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涉嫌侵权饮料239瓶,目前,工商执法人员已对袁某进行立案查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宣州区工商局鳌峰工商所开展专卖店、品牌店...
下一条:
市工商局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工作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