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工商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总结暨
“六五”普法动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工商局副局长 殷亚东
(2011年12月6日)
为贯彻全省工商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六五”普法动员大会精神和部署,市局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对全市工商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一、全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切实成效,有力推动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2006年以来,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重点,以促进依法行政,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维护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面向社会、面向工商执法人员,结合实际,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全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平稳有序、扎实有效开展
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普法宣传工作;县(市、区)局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普法内容、方法、步骤;全系统形成了市、县(市、区)局和基层工商所三级普法工作网络;建立了由法制机构牵头并负责综合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中心组学法、机关业务讲座和 “一月一法”、“一季一考”等学习制度;2006年以来,我局领导一直坚持将普法经费纳入预算优先考虑,即使在系统财政体制实现重大改革,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到位,保证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每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大型活动隆重举办。同时还专门挤出一定的经费对办案能手、优秀执法案件的办案人员进行了奖励。据统计,五年来全系统共投入80余万元用于购买法律法规书籍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认真开展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全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2006年以来,全系统将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要求对《宪法》等国家基本法要了解掌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专门法律法规做到熟练掌握。市县局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物权法》、《反垄断法》、《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新修改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近几年,各县(市、区)局每年都利用春节长假后有利时间进行春训,组织法规学习培训。五年来,全系统共举办各种形式的执法人员法规培训达200多期,培训干部16000余人次。在系统内开展了“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案卷评查”“案件互审”、“优秀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优秀案卷评比”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尤其是2008年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针对新“三定”方案和“两费”停收后工商职能的转变,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一月一法,一季一考”活动,并将考试情况包括参考人数,参考率,各单位考试平均成绩在全系统进行通报,这项制度我们已坚持至今,得到了省工商局领导的高度评价。2009年结合省工商局组织的业务素质考试和换发执法证的契机,市局整合各职能科室业务内容,对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了全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了全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2008年以来,全系统涌现出一批省、市级执法办案能手和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三)面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开展丰富多彩的法规培训宣传活动,广大消费者、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工商执法环境进一步改善
“五五”普法期间,我局结合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组织开展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百姓热线”、“政民互动”、“民主评议百名科长”、“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认定”、“队伍教育整顿”、“合同七进”、以及“工商帮扶进万家”等系列活动,面向广大企业、个体户宣传工商法律法规,重点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经营户的工商法律知识培训。五年来,全系统共举办企业、个体户法规知识培训7400多期,培训人员84万人次。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通过在媒体上开辟专栏、发表文章、公布典型案例、发表电视讲话等形式广泛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以及《合同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大规模、有声势的宣传活动。通过在街头设立咨询台、板报、图片展览;在媒体上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举办电视晚会;召开纪念大会和新闻发布会,组织有奖知识问答等形式宣传工商法规,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五五”普法期间,各级工商部门把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和“法律六进”活动中。结合年检验照,宣传《公司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结合开展“合同七进”活动,宣传《合同法》;结合“商标帮扶”活动,宣传《商标法》;依托在乡村、社区设立的“一会两站”,开展《消法》宣传活动;结合食品市场整治,宣传《食品安全法》;结合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在社区、学校开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规的宣传。2008年以来,全系统推行行政指导和说理式处罚文书工作,在查处案件过程之中,通过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让经营者在受到行政处罚的同时得到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的做法得到市政府法制办的肯定,作为市直单位的代表,在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对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作交流发言。通过宣传,广大经营者、消费者进一步加深了对工商法律法规的了解,增进了对工商工作的理解。
(四)积极推进全系统“法治工商”建设,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五五”普法期间,市局着力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先后制定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案件评审制度》、《错案追究制度》、《行政不作为责任制度》、《工商登记窗口岗位责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法》、《行政处罚案件立、销案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强制措施管理办法》、《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为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程序,还制定了《规范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暂行办法》,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立案、调查、核审、执行四分离,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办。制定了《宣城市工商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使系统上下牢固树立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行政执法理念。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作业。专门成立了行政审批科,与注册局合署办公,全面负责本局行政许可工作。并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将行政管理职责、执法部门分工、办照条件、执法权限、办案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等规定通过窗口单位和宣城红盾网等途径全面公开。大力推进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责任制、一审一核制等保障服务效率的制度和方法,做到政务办理公开、公正、方便、快捷。市局注册登记窗口自2006年以来,每年都被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单位。
(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工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全系统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五五”普法期间,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无照经营,传销、农资,黑网吧、商业贿赂、违法虚假广告等热点、难点问题,全系统组织开展了100多次专项整治,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放宽政策,降低门槛,支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呈现良好快速发展态势。积极支持、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商标、著名、知名商标,帮扶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登记,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问题。五年来,全市共有国家工商总局命名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户,省政府命名的9户,省工商局命名的65户。全市商标注册已突破3400件,共有“驰名商标”8件、“省著名商标”104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数量有了较大增长。“五五”普法期间,市工商局先后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表彰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先进集体;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省局表彰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合同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市委表彰的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市政府表彰的依法行政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2010年,市工商局在市政府组织的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列市直单位第一, 虞爱华市长作重要批示予以肯定。
全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的肯定, 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工商局及4名同志受市委、市政府表彰,2个县(市)局、2个工商所、4名同志受省工商局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我们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不断开拓、共同努力、勤奋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局对全系统积极参与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们,特别是受到表彰的同志们,致以衷心地感谢和亲切地问候!
过去五年的实践使我们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一是只有各级领导认识到位、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措施,才能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为经营者、消费者服务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才能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向和着力点;三是只有不断地创新普法形式,增添普法内容,才能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活力和效果,不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向深入。
回顾五年来的普法历程,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普法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还不到位;二是少数领导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岗位的特点,分层次、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更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关注,并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
二、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从实际执法实践看,现在和五年前相比,民主政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都有了很大提高。全系统普法工作也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加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工商部门更好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监管的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六五”普法规划的《通知》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要求广大公务员加强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国务院去年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发布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直接与经营者、消费者发生联系,监管执法工作涉及大量的法律法规,与经济发展、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关系密切,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工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是职责所系,责任所在。
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充分发挥工商法律法规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要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引导和保障。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律实施的任务更加突出。这就需要政府部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公正、公开、文明行使职权,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维护好市场秩序,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创造条件。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履行好市场监管、服务经济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等职责,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必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系统各级执法人员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帮助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法律素质,了解掌握与自身相关的工商法律法规,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维护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三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
随着经营者、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依法办事意识明显增强,要求工商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诉求大量增加,因登记和办案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逐渐增多。随着形势发展,新的市场主体、新的营销模式、新的违法违规方式不断出现,市场主体确认、市场秩序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监管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挑战也越来越大,社会方方面面对工商执法的监督意识和监督力度不断增强,对工商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化和执法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要求我们要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尤其要注意掌控执法风险点,避免在工作中出现违法或不当的行为。近几年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一些同志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执法的问题还时有发生。
四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需要
当前,我国处于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群众诉求大量增加。工商部门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素质,自觉通过法律途径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执法争议和消费纠纷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全市工商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已印发,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好,努力完成好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力争全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取得新成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学习内容要有针对性,重点学习与规范工商执法行为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法律法规,学习工商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学习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监管、食品安全、商品质量监管等新的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要突出学习培训的重点对象,把提高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作为重中之重。把增强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关键环节来抓。加强基层工商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尽快提高其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切实推动执法人员观念的转变、执法水平的提高。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工商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制度,建立 “一周一案一析”、“一月一法一季一考”等学习制度。把工商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执法资格培训的内容。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研讨会、案件互审、案例评析、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
(二)要积极面向经营者开展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和能力
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服务企业、监管执法全过程。通过公开登记办照指南和咨询服务,帮助申请人了解登记办照条件和程序;依托 “驰名、著名商标”认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和“红盾护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商标富农”等活动,向广大企业、农户、个体户宣传合同法、商标法;结合年检验照,向广大企业、个体户宣传《公司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结合食品市场整治,向广大企业、个体户宣传《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结合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促进经营者守法经营、诚实守信。通过登记事务助导、查处违法疏导、规范经营劝导、维权兴企引导等行政指导方式,宣传工商法规和政策。通过说理式处罚文书让行政相对人知晓法律法规,注意纠正执法人员以罚代管、重罚轻管等问题,将执法的重心由事后处罚转到事前的规范、指导和宣传教育上。要通过举办“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和著名、知名商标企业、重点联系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培训,宣传《合同法》、《商标法》及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挥个协、消协、广协等协会组织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向各类经营者宣传工商法律法规。
(三)要积极面向消费者开展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要围绕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消费申诉举报等规章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要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与农资、食品、家电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要加强对广大学生、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和社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依托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进”活动;结合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在社区、学校开展《禁止传销条例》的宣传。
(四)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紧紧围绕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监管执法的主要任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基层,采取各种方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要创新法制宣传的载体、形式和手段,使法制宣传体现时代特点,增强宣传效果。要继续利用好与工商监管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种纪念日、宣传日、宣传周,开展大规模、有声势、有影响的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要对新颁布、新修订的工商法律法规及时开展宣传,为其顺利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规宣传活动。利用各级政务中心大厅、各类市场固定和流动的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利用各级工商机关门户网站、“12315”维权服务网络,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要把普法工作与推进系统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工商建设
要认真贯彻省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实施意见》。要以普法促科学民主决策;以普法促制度建设,以普法促行政执法。要依法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执法办案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要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一些重要政策法规和大要案件查处结果都通过媒体及时公布。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中心大厅及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和职权运行图,以及各类企业、个体户《登记办照指南》。要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的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各地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要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使过错责任问责真正落到实处。
(六)要加强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
领导重视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各级工商机关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成立“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及时听取普法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抓紧编制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提出更加明确具体的任务、要求和更加有效的措施。做好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
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职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各级业务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本业务部门普法的具体目标、任务,把普法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本部门业务工作中,并加强相互配合,形成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完善系统上下之间、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普法工作联动机制,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及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法制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全系统各级法制机构同志也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要保障好法规培训、宣传和购买法规培训教材和学习资料的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志们,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六五”普法,我们全市系统上下要再接再厉,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争取取得更好成绩,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跨越崛起、富民强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为法治宣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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