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干部深刻领会行政强制法的精神,准确把握《行政强制法》对工商行政执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确保执法行为规范,12月6日,宣城市工商局组织了《行政强制法》培训。各县市区局分管法制的局长及法制机构负责人、市局机关干部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由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分管法制工作的殷亚东副局长主持,他要求全系统当前和今后要认真学习、宣传、落实好行政强制法。
法规科黄银凤科长就行政强制法的出台背景、行政强制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强制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权制度、行政强制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地解读;并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赋予工商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权力的有关条款规定进行了梳理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使全系统工商执法人员进一步树立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权益的思想,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增强了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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