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党[2011]15号
关于印发《宣城市工商局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处)、协会、直属机构、派出机构:
根据市直工委关于印发《市直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宣直[2011]53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宣城市工商系工商局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党务公开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工委,市局党务
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市工商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21日印发
38份
宣城市工商局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健全党内工作运行机制,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行办法》的意见(宣办发[2011]18号),现就市工商局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通过推进党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把我局建设成“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提供有力保证。
目标要求: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有效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内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二、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
市局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基层党组织(包括市局机关和基层工商所党组织)。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精神,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一)全局中心工作情况。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省局、市直工委的决策部署,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市局党组重要决策及执行,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的学习教育情况;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预备党员转正情况)、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参加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活实际问题,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制度建设情况。党内各种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情况。
(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四、党务公开的方式
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其主要形式如下:
(一)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二)通过有关会议、文件、简报、情况通报等形式公开;
(三)通过我局OA系统或显示屏、网站等进行公开。
监督电话:3033163 3033171。
五、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等程序办理。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适宜对群众和社会公开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通报、简报、显示屏、网站等,最大限度地向党员、群众公开。其主要形式如下:
(一)公开内容的提出。由机关党委负责提出拟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
(二)公开内容的审核批准。由责任单位负责人将拟公开的相关内容,填写《市工商局党务公开审批单》,上报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公开。由机关党委根据批准的具体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先党内、后党外逐一进行公开。如果党务公开时党员对某些内容持较大异议,则暂缓在党外公开。
(四)反馈。党务公开后,由机关党委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及时反给党组织,并及时整改或进行公开。
(五)归档。相关责任单位应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处理情况等资料以及《市工商局党务公开审批单》,及时进行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
六、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和公开的内容要相适应,确保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具体分为以下两种:
(一)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二)即时公开:主要指除应予长期公开以外的临时性、动态性、阶段性、常规性工作内容。如:创先争优、发展党员、案件查处等。
七、党务公开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要求,市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另发),全面负责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市局直属机构、各分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务公开由本级党组织负责。
(二)精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真公开、求实效、出经验的要求,认真进行党内外调查研究、征求党员群众意见、进一步求实效、出经验丰富公开的内容。各总支(直属支部)于9月底将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基本目录等报市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都要在本单位设立党务公开栏,逐项落实公开事项,把党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三) 抓好考核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要纳入党建目标任务进行检查考核。对不按规定公开和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认真宣传总结。市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研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在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评价中成绩不合格的,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重大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