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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及四县(市)局法制股长被授予宣城市“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

阅读次数:2732 编辑:黄银凤 刘芳|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宣城工商红盾网 发布时间:2011-10-2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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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委市政府表彰2006-2010年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工商局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郎溪、宁国、泾县、绩溪四县(市)局法制股(科)长朱湘君、刘源、程礼明、吴美琴被授予“先进个人”称号。这是对我市工商系统普法活动充分肯定,是全市工商干部共同努力的成果。
    自2006年“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市工商系统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宣城市“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工作纲要》,抓基础、抓重点、抓落实,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普法教育工作,着力提高了广大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提升了工商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将珍惜荣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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