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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健品维权难 消协帮助讨补偿

阅读次数:1430 编辑:通讯员 桂仁刚|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宣城工商红盾网 发布时间:2011-08-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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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宣州区消协成功调解一起保健品消费纠纷。随着社会老龄化的进程的加快,老年消费者规模的增长,随之带来各种各样的消费健康问题。一些不法分子专门研究老年人的心理,把老年人易患的各种疾病病理、症状背下来,以“免费体检”、“专家义诊”等为幌子,夸大保健品功效,诱骗老年人购买他们推荐的所谓保健品或药品,达到骗钱的目的。这样的事情今年就在吴女士身上发生了。吴女士今年60多岁,身体一直不大好。今年4月份,她在宣城市春归苑步行街某保健品店专家的推荐和鼓惑下,购买了大量保健品,共花费15717元,且商家没有开具任何发票和收据,只给消费者开了两张购物清单。用了一段时间后,消费者吴女士身体仍然没有明显好转,所以怀疑商家夸大了保健品的功效,没有达到购买时商家告知的治疗效果,要求商家退还15717元,但商家认为消费者已用掉大部分保健品,且消费者在用过该店卖的保健品后身体并无其他不适,故不同意退款。无奈之下,吴女士于2011年7月7日到宣州区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商家退还15717元。
    宣州区消协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工商部门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在听取完双方的陈述后,认为商家确有夸大保健品功效的事实,但商家仍坚持以消费者是自愿购买,且已用掉大部分保健品为由,拒绝退还15717元。通过宣州区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多次宣传《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经营者不得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广告或者虚假宣传,不得欺骗或者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等法律、法规,商家终于认识到自己错误。最后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该商家负责人同意一次性给予消费者吴女士6900元经济补偿,双方对调解结果都表示十分满意。同时宣州区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千万不要被商家或其他人的夸夸其谈所诱惑,要做到理性、健康、安全消费;尽量选择到证照齐全、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的大型商场、超市或大药房购买,购买前要认真参阅产品说明书了解一下该产品的实际功效和性能;购买保健品后一定要注意索取购货发票或凭证,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或欺诈行为,请及时向工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举报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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