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旌德县三溪消协分会成功调解一起稻种投诉纠纷。不久前,该所接兴隆乡一农户投诉,称其今年2月份购买的稻种按时播种后,现在稻田里部分水稻已抽穗,但还有部分未能抽穗。三溪工商所和消协分会工作人员询问了具体情况后,邀请了农业技术专家冒着炎炎酷暑来到了该农户稻田间,实地考察了详情,正如该农户所述,确定其未抽穗是由稻种的纯正率偏高所造成,未抽穗率达到了10%左右,国家规定的标准是4%。根据该农户提供购买稻种的发票,工作人员来到了经销商店中,经销商承认了该农户购买了3kg的稻种,经协调,到新稻谷上市时,按照市场价赔偿农户115千克稻谷的价款。该事件也提醒了农户们在购买农资生产资料时,索证索票的重要性,合法合理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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