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费者李某途经宣城办事时,因汽车发动机声音异常,到宣城某品牌4S店维修,第一次维修后,未解决发动机异响问题,反而造成发动机汽缸损坏,消费者因需要返城办事,自行乘车回上海。5天后,消费者接到电话,被告知车已修好可以提车,消费者提车后,车开到广德,出现了发动机缸盖损坏、喷射机油的故障。为此消费者到宣城市开发区消协投诉,要求4S店负责维修、保证维修质量并赔偿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等。
市开发区消协接到投诉后,对整个事件进行了调查,查明某4S店维修确实存在服务质量不好,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经开发区消协调解和双方协商,赔付给消费者住宿费700元,减免维修费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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