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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中溪工商所发送提示短信 推出行政指导新举措

阅读次数:1744 编辑:宁国市局 彭国政|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宣城工商红盾网 发布时间:2011-06-22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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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1日一大早,仙霞镇经营食品的个体户小王的手机上突然出现了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尊敬的食品经营者:近日郑州市金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蹄筋(生产日期:2011.02.15)经检测不合格,请立即对你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查,发现同批次食品立即下架停售,并向工商所报告。”落款是宁国市工商局中溪工商所,并附上了联系电话。

    收到短信的小王立即组织员工对照短信提示的内容对自己销售的食品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前面提到的违法食品。自查后小王说:“多亏了工商所的短信提醒,避免销售违法食品引起不良后果。”不过小王还是有点纳闷,以前怎么都没收到过类似短信呢?

    原来,这是宁国市工商局推行市场主体行政指导的一项新举措。中溪工商所是宁国市工商局管辖区域较大的一个所,地处山区,登记在册的经济户口总量有1000余户,散布在两镇一乡偏远农村里,食品、农资等重点商品监管任务繁重,监管效能与要求差距,通过传统上门逐户告知的方式,往往贻误战机,错过违法食品最佳查处时间,导致违禁食品流向消费者。

    为适应信息化时代的监管要求,该所推行行政指导为主、执法查处为辅的监管策略,充分利用短信提醒速度快,效率高的特点,大力推行行政指导,通过工商所短信办公平台将辖区经营户的执照登记、不合格商品信息等向市场主体发送提示短信,有效地实现服务到位。自6月施行以来,该所通过短信发送平台发送提示短信2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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