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工商局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部基本法律,它的颁布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旌德县工商局辖区共有食品经营户493户,自《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该局严格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局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中,建立了以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全局三分之一的工作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该局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和要求,举办了9期《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张。各工商所也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监管工作人员和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加强制度建设并狠抓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该局按规定共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98份,有效加强了对食品经营企业和工商户的监管。建立了许可审查、食品源头治理、典型示范、经营者自律、不合格食品退市和临过期食品预警等工作,努力构建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实行责任制。各基层工商所与县局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食品安全巡查工作人员与工商所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与工商所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了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等。每年年初制定并下发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对一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
三、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体系,落实监管责任。该局充分利用OA系统和网格化监管系统,建立食品经营户信用等级,落实监管责任人。要求责任人定期巡查,及时将巡查情况录入电脑。对信用等级低的食品经营户加大巡查频度,促进其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以推行“票证通”为重点,完善食品进销货台账管理。目前,在食品经营户中已开通45户,出具票证通票据11058张。以节日食品为重点,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食品安全整治。以季节性食品为重点开展季节性食品安全整治,对重点食品和问题食品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场所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开展专项整治,两年来,该局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48次,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各类问题食品总价值0.8万元。加强食品质量监测。一方面该局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了食品定向检测,每年抽检食品40组,另一方面,该局利用快速检测箱,开展快速检测活动,每年快速检测食品40余批次。对初检不合格的食品采取禁止销售、下柜等临时性控制措施并回查跟踪监督,对复检仍不合格的采取了销毁、召回、行政处罚等严肃处理措施。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为确保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该局在食品安全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违章案件的打击力度,有效地维护了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两年来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3件,处罚金额14.5万元。
四、加强经费保障和部门配合协作。该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要求,结合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情况,逐年加大了经费保障力度。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县政府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经费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并列入了财政预算。经费主要用于食品检测、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免费发放、票证通系统食品台账登记本免费发放等。
在做好自身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该局还及时向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工作,采取协调配合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各类问题,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对于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属于工商职责的,及时受理,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于不符合本部门职责的,告知并移交到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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